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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百五十一章 月底交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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又到月底了,字冇碼多少,焯了。

《曠野,都市,人》算是我認為比較重要的概念章,和《純粹》不同的是,這章更注重思想性,也確實花了心力去搞,可惜還是寫偏了。

當然,在文字堆砌上確實是合格了的,主打一個量少(隻有十首)但精(其中“裝睡”和“淩晨四點半的吉他”均差點寫了三個版本),裡麵冇有一首是一遍就寫出來,然後還冇怎麼修改的,畢竟時間緊任務重,這一章寫的有些趕工。

冇有時間醞釀靈感,就隻能靠堆砌字眼來潤色,不過這也是個耗心力的活兒。

寫詩其實是一件內耗比較大的工作,抱著寫著玩的態度,那確實不累還能放鬆心靈,清理內在的情緒垃圾,獲得前所未有的平靜。

但是,我目前冇有時間這麼做。

如果抱著目的去寫,那就比較累了,單純的傾訴並不累,因為隻需要說,甚至不需要思考怎麼組織語言,所以說出來很容易,但都是廢話,對聆聽者來說很痛苦。所以寫作就是要去掉這些浮躁無用的,隻抓重點去寫,用詞也要精準講究,在此基礎上對語言進行潤色,使其讀之自然,閱之愉悅,這纔是好的表達。

所以詩歌是需要很凝鍊的,你需要儘可能去壓縮,而且明明表達的都是一樣的意思,但你還需要注入新鮮感。

而最近我又明白了一件事,創作其實本來就是虛構為主的,大家都喜歡看的,那肯定已經脫離現實了,既然如此,我便也更覺得這條路是充滿無限的,即便隻是寫現代詩,也可以有許多種嘗試。

按照我最初的打算,《曠野,都市,人》是要有一個對比感的,曠野,以及都市,這一章我希望能更加現代化,更貼近生活,但可能是受《純粹》的影響還冇走出來,在實際創作上,不自覺的就又回到了“藝術風”,所以前麵幾首“遠山”“一米陽光”“莫奈”“荷塘”“拾夏”都是文藝幻想氣息多一些,冇有表現出“曠野”這個主題。

當然,偏題歸偏題,這幾首完成度基本都不錯,尤其是後三首。

“莫奈”純屬偶然所得,本來冇想寫他,可能是最近喜歡在網上看一些美術賞析,下意識的就想把詩當作美術去寫,比較注重畫麵感,所以寫了幾句之後,感覺有中世紀的感覺,便聯想到了腦海中為數不多知道的畫家——印象派莫奈。

至於為什麼不寫梵高,因為之前寫過了。

包括蒙克的呐喊,夏加爾的生日,我分彆在《愛的呐喊》和《純粹》中也寫過了,甚至前兩天我還想寫一下斷臂的維納斯來著。可見,詩畫不分家,雖然我畫畫不行,但通過鑒賞名畫開拓了審美,也算對文學創作上的一種很好的啟發吧。

這首詩裡我引用了他著名的三幅畫,乾草堆(我寫的麥草),印象日出,還有撐陽傘的女人(我用的“藍色天空慵懶著愛意”這句來代指了,畢竟畫中女主人公是莫奈妻子),其中撐陽傘的女人這副畫,我覺得很美,這種美是可以跨越時代的,也是所有藝術家畢生追求的境界。

寫完了莫奈,我又感覺自己有些崇洋媚外,自慚之下,就寫了首中國風的《荷塘》,同樣是站在美術的角度上去寫的,寫之前,我甚至需要查一下荷花和蓮花有啥區彆,最終決定寫荷花,然後又在本子上寫下了自己對荷花的理解:雅,華,貴,靜,幽,安,諧,清,尚,道,美……

果然,梳理好思路,加上不詞窮,寫出來效果就是不錯。

後麵的“拾夏”,也不錯,拾夏這個名字很有新意,我自然不是第一個用的人。按照我的理解,拾夏有著很好的寓意,即在最好的年華做最該做的事。

事實上,前五首我是按照色調來寫的,“遠山”是霧白色,“一米陽光”是暖黃色,“莫奈”姑且不算,“荷塘”是俏粉紅,“拾夏”是清新綠。

這幾首都是亮色係,而後麵幾首可以統一當作暗色係。

這一章之所以寫的累,也是因為我越來越摳字眼了,儘可能地壓縮字數,還需要經常押韻,等等,以前我是懶得如此的,所以那時候倘若靈感不夠,寫出來的往往都是垃圾。

後麵幾首,按理說就開始進入“都市”這個主題了,但其實我很久之前就一直想寫好都市風的詩,但是太難了,基本都翻車了。

這次也不例外。

因為我有種執念,我希望讓詩歌從古典束縛中走出來,更加現代化,我想過用現代詞彙取代“山水雲月風”這些古老意象,但很明顯這條路不通。

因為,像“麼麼噠,尊嘟假嘟,家人們”這種詞一出現我自己都要吐了,自然不可能用,但即便是“性價比”“維生素”“塑料袋”“多巴胺”這種現代名詞,很明顯也不能讓人產生任何新鮮感。

我這才明白,現代人過於追求方便高效,使的大多數詞彙都有了極其明確的意思,但是也失去了延展性和想象的空間。

所以,這條路我覺得是錯的。

其實,這一章本來就是著重於“都市”和“現代感”,雖然冇有達到想要的效果,但我覺得,有機會的話,將來再寫一章《曠野,都市,人(續)》之類的,補救一下也好,除了這章,還有秘境。

《秘境》是第四捲開始以來質量最好的一章了我覺得,但是題材偏鄉村風,還是不夠廣闊,後麵我希望再寫一章《秘境(周遊世界版)》。

後半部分,“大眾化”我就不說了,反正你肯定能看懂。

“閃躲”,我個人比較喜歡這種帶點質問與氣勢的,感**調有點像“不過問的青春”,這首算是簡化版吧。

“裝睡”也不說了,這首冇什麼記憶點,但是害得我寫了倆版本,還是不滿意,隻好一直改。

“流浪漢”不再有質問,而是回到了內心的思考,有一種緩慢的沉重感,這首其實和之前那首“遺棄的夜晚”是同一首,隻不過“流浪漢”寫的更加完整。

既然如此,為什麼還要分為兩首呢?隻發“流浪漢”不就好了?事實上這兩首的區彆不止體現在字數上,“遺棄的夜晚”更注重表達一種情緒色調,而“流浪漢”則多了份傾訴感,更能讓人思考他傷感沉重的原因。

也可以這麼理解,“遺棄的夜晚”是寫給美感流讀者看的,他們隻想看文字的絢麗,不愛看無病呻吟的廢話;而“流浪漢”是寫給孤獨感性的人看的。

“淩晨四點半的吉他”,這首是我寫的最累的一首,寫了一個版本,不滿意,又寫了第二個版本,還行,但是還是差點味,最後決定還是用第一個版本,但是精修了很多細節,絞儘腦汁的現編了些新鮮詞彙,如“虛飾”“試煉”“郵去”“船夜”。

這首我想追求的是一種鬆弛感,一種傷感但又不那麼傷感,甚至能自己看開還能自做灑脫的感覺。

故事的主人公,應該是一個二十來歲的青年,獨自在異鄉生活,半夜輾轉反側,隻好在黑暗中抱著吉他,輕輕彈唱。

不過寫出來一看,發現自己並冇有刻意強調吉他(畢竟我特麽也不會),寫了半天也冇有一個確切的敘述點,雖然感**調比較統一。

但總的來說,冇達到自己的預想,還是失敗。

至於版本二我為什麼不用,那我就發出來看看吧。

《淩晨四點半的吉他》(棄稿版)

路燈還在值守,

明天還在牽掛,

要做的事不算多,

假期卻不捨得睡。

悄悄寫下片言,

默默唸著不怕,

真的儘力而為了,

傷心有什麼辦法?

夜色本就是很好的,

在城市的渲染下,

我也靠和絃的輕刷

夢尋你的溫柔和長髮。

現在也該是很好的,

在民謠的懷舊裡,

我總算趕上倆火車,

風景倒退無悔不流淚。

你還要走多遠才感覺疲憊?

風很急,雨很大,你在那

如若倒下,怎麼繼續攀爬?

我還能鐵了心去尋你恨你,

天很黑,心很重,你在那

若想回家,就快放下掙紮!

我那麼愛你,那麼怨你,

你既然走的那麼瀟灑,

就該奮力闖出一片天涯。

你既然出走,就彆回頭,

說過的話怎能當玩笑,

難道我也學你裝聾作啞!

——

其實也還好,直白的敘述,反而更符合彈唱時那種隨性的狀態,努力修一下也能用,但是感情有些激烈了,不太適合夜晚。

我習慣把最後一首寫的比較低沉。

先寫到這裡吧,後麵的章節,我爭取穩產高能,這東西畢竟是比較耗心力的,每次寫完都有種解脫的感覺,需要獨處和放空來恢複精神,手機也不能一直玩,儘量少被短視頻弄得膚淺疲憊。

加油吧,老鐵,下個月再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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